面对这百变萝莉,丁宁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保持沉默,但却莫名的很享受此刻悠闲的时光。
想一想自从无意中救了沈牧晴以来,这段时间发生的事都够写成一本书了,简直比五年的大学生活还要丰富精彩。
他骨子里其实还是个很喜欢平淡生活的人,只是和沈牧晴的相遇仿佛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从而改变了他的生活轨迹。
所以,在这夜色下惬意的漫步,让他觉得很安详,很宁静,很难得,他很珍惜这一刻。
虽然他嘴上说的很不好听,但他内心里并不抗拒和赵晶晶并肩而行时的默契。
对,就是默契,就如心有灵犀般,两人的步伐出奇的一致,同时迈步……落脚……抬脚……迈步……
沙沙的脚步声回响,竟然形成一种独特的韵律,让两个人的心无限的接近。
永远就这样一直走下,似乎也不错。
两人不约而同的生出这样的想法,不约而同的相视一笑,无需语言,无需任何交流,就莫名的读懂了彼此的想法。
随后,说不上谁主动,也谈不上谁勾搭谁,一只大手和一只小手就自然而然的握在了一起,十指相扣,心心相印。
丁宁知道,自己可耻的恋爱了,但觉得很不道德,很对不起凌云。
这是心灵上的背叛,这是感情上的出轨,可是他不想抗拒,也无力抗拒,更不愿抗拒来自内心深处最直接的呼唤。
赵晶晶很奇怪,不是说恋爱应该是面红耳热,心跳加速吗?为什么她却没有这种感觉,只有心灵上的安溢与宁静,让她觉得很幸福。
难道天才和一般人的恋爱感觉也是不一样的?她默默的想着,脑海中却莫名的想起一句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那一年,他二十二岁,她十八岁!
只因为那一刹那的心动,她就傻傻的交出了她的一生,至死不悔!
再长的路也终有走完的时候,漫长的路在情侣的感觉中总是过的如此短暂。
终于到了宁大,没有恋恋不舍,也没有浓情蜜意的难分难舍。
三个男人很负责任的把三个女人送到了宿舍楼下,好吧,其实很多余,他们本就住在一栋宿舍楼,只是在三楼隔着一道铁栅栏和宿管大妈罢了。
送她们也就等于回宿舍,丁宁看着两室友一声不吭,只是手机不离身,似乎在等待着什么时,才恍然发觉,貌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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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连赵晶晶的电话号码都没有要。
看着两条初涉爱河的单身狗紧张而期待的样子让丁宁觉得很好笑的同时还有着一丝淡淡的感动。
两个室友的人品和秉性没得说,哪怕他们有一肚子的疑问想要问他,却不约而同的选择了不问,让他觉得轻松的同时又很欣慰。
这是一种尊重彼此的表现,不会因为身份地位和其他的一些什么东西而改变相处的模式,他很喜欢这种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感觉。
每个人都有好奇心,觉得关系不错就刨根问底喋喋不休的追问,觉得咱两关系不错,你就应该告诉我,其实那是在透支友谊。
真正的朋友相处时,不会去过度的关注对方的私生活,彼此保留一点隐私和空间,在朋友需要帮助的时候,没有理由,不讲对错,无条件,全身心的支持和陪伴,那才是真正的朋友。
就如赵鑫,那就是个睿智的朋友,从来不会追问他什么,丁宁想告诉他的时候,他就会认真的倾听,不想说的时候,他再好奇也不会多问一句。
而那样的朋友,丁宁本来只有一个,可现在他却有了三个,这让他很珍惜这份友情。
他们不问,丁宁也不会主动说,毕竟,地下势力的事情他不想把他们牵扯进去。
就在他准备上床修炼之际,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脸色顿时阴沉了下去。
聚福会所,杨开山脸色阴沉的端坐在一把太师椅上,目光带着杀机死死的盯着跪在身前的两名斧头帮帮众。
“说,刘秋颖怎么会被人救走,你们是干什么吃的?”
瑟瑟发抖的两名帮众苦着脸道:“堂主,我们也不知道啊,莫名其妙的就晕了过去,等我们醒过来刘秋颖就失踪了。”
杨开山豁然站起,狠狠两脚把两名帮众踹倒在地,暴跳如雷的咆哮着:“废物,全特么的是废物,连个手无寸铁的女人都看不住,破坏了我的计划,来人啊,把他们拖下去宰了。”
“饶命啊,堂主,饶命啊……”
两名帮众看着闻声而来的两名执法堂弟子,吓的魂飞魄散,连连磕头求饶。
只可惜,杨开山一向以心狠手辣闻名,对他们的哀求置若罔闻。
“堂主,能无声无息潜入我们聚福会所救人的,肯定是个高手,你说会不会那个郭江龙干的?”
杨开山身后戴着眼镜,身穿唐装,留着山羊胡的一个干瘦老者皱着眉头说道。
“虽然不是他,但却是他的同伙,我们的眼线已经传回了消息,那个郭江龙一直在爵士ktv,还和唐成东大打出手,后来他的同伙把刘秋颖带了回去,双方才停战。”
杨开山虽然余怒未消,但对这老者极为尊重,语气也缓和了下来:“马师爷,现在我们该如何是好,明天的谈判我们是去还是不去?”
“现在看来,不但这个郭江龙就个高手,就连他的同伙身手也不弱啊。”
马师爷捋着颔下的胡须,摇头晃脑的道:“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堂主,我昨天已经让人去复兴路打听这个什么云爷了,那里看场子的就是几个不入流的小混混,我只是花了点小钱,那些小混混就交代了,说他们老大的老大确实是叫云爷,但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刚才我就让人把那几个小混混的老大抓了回来,一个叫刚子,一个叫小鱼,还有一个叫鸳鸯,现在就在我们会所的地下室里关着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