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道理。
那天跟高大松谈判的时候,酒桌上主要是丁理慧负责,所以虞美琴并不需要作为本案的“证人”出席,也就顺便一起当了辩护律师。(律师不存在回避的问题,毕竟律师本来就是用于维护当事人利益的。)
她跟冯见雄合作搭档不少,但主要是辩论场上。一起合作打官司并不多,所以如今这个最简单的官司,也能拿来热热身熟悉一下流程。
被告席上,被告人束手而立,面露悔恨,敬听判决。
“……本院认为:根据上述查证事实,高犯醉酒驾驶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被告人归案后主动清楚地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辩护人主张其行为存在较大偶然性、主观恶性较轻,本庭也予以采纳……”
“基于上述事实,本院判决如下:被告人高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判决执行前已先行羁押1个月零8天,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故剩余执行刑期为1个月22天,即字即日起至2010年1月4日……”
因为案情比较简单,被告人认罪态度又好。
加上辩方提出的“被告人在酒后尚清醒时、曾经打过叫代驾的电话,并且确实预约到了代驾。只是在预约后20余分钟,代驾人因故迟迟未到,被告人及同桌人因酒劲发作、意志力逐渐薄弱、导致冲动驾车”这一系列辩护意见,也被法庭接受了。
毕竟这个案子中,叫代驾的通话记录保存非常完好,简直是同类案件中少见的。审判方也是据此才能说“其行为有较大偶然性、主观恶性较轻”。
因此,轻判也是顺理成章的。
名人犯事儿的案件,总是可以牵扯更多的媒体来关注,今天这个案子也有十几家京城媒体来旁听跟拍。本来不少记者内心还是想挑事闹大、抓个大新闻的。但看了高大松的认罪态度和轻判理由确实扎实,也放弃了挑事。
他们只是问了几句被告人的悔罪态度,这自然是回答得滴水不漏的,反而刷到了一波“诚恳、真性情”的名声。
然后还有记者问了冯见雄一些问题,冯见雄的应对当然更加得体百倍,说了一大堆“我不是为有钱人服务,我只是让这个充满了有色眼镜的世界,不至于更加割裂。我希望用真相,洗刷对立和贴标签的戾气”。
这番话着实说得很多良知尚存的人心有戚戚焉,连高大松也跟着感慨。可能唯有那些为了吸眼球不择手段的无良小编不满了吧。
“唉,这个世道,听到名人出事就巴不得一棍子打到死的暴民太多了,肯听解释的能有两成就不错。小雄,这次算我承你情。出来之后,估计也没几条路子走了,跟你混两年吧。”
高大松在法警的挟持下,趁着收监前最后的聊天机会,跟冯见雄摊牌。
冯见雄拍拍他的肩膀,鼓励道:“别说得这么丧气,不就还剩两个月不到么,出来又是一条好汉。说不定这一破一立,将来你的声望反而因祸得福呢——用不了两年,大家就能看清楚,跟ni混,不比跟央视混差。
官媒都是尸居余气,没什么好留恋的。我还指望你打出名声来,好让我‘千金市骨’,劝诱更多央视的制作人下海跟我混呢。说不定过个半年,罗胖子看你混得风生水起,也来找我合作了。”
冯见雄这番话本来只是激励高大松重新鼓起勇气,却不想后来一语成谶。
数年之内,那些本来会从央视出来自己干的媒体人,比如罗某胖张某灵之类的啦,因为冯见雄这个蝴蝶翅膀的扰动,无不选择先来冯见雄这里当马仔取取经,看看自媒体是怎么搞的。
虽然这些人不会都一辈子跟着冯见雄混下去,有些人是学到了本事要自立门户的。
但冯见雄的ni和“美慧文化”,后来俨然成了一座指引央视体制狗们弃暗投明的灯塔。
“呵呵,但愿有你说的那么容易吧。我就算是吃螃蟹的了。”高大松最后苦笑了一句,俨然还没彻底接受冯见雄的设定,他说着说着,似乎就追忆起一些数年前的往事段子,
“我看过关于你的不少节目——当初你第一次上电视,出名,就是小孟的江南卫视吧,金陵零距离。
那时候你还跟嫌疑人兜售‘未来马总会打造一个人人看毕生信用大数据判断好坏的世界’,所以不要怕一失足成千古恨,什么时候都能浪子回头。没想到,现在要我亲自拭目以待,帮你验证这个设想了。”
“你不会失望的。”一旁的虞美琴,很有信心地给高大松打气。
或许是虞美琴这种第三方的中立立场,说出来的话让人更加可信,高大松默默地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目送曾经的“评委”被送去羁押,冯见雄也叹息着离去。
走出法院大门,去停车场取了法拉利,冯见雄扭头,问副驾驶位上正系安全带的虞美琴:“明天就回金陵,忙纱纱的案子了,你也一起?京城这边剩下的手续,慧姐能搞定吧?”
“这么简单的案子,你还一个人搞不定?纱纱又没委托我。”虞美琴傲娇地拿捏了一下身价。
“不简单的,反诉的时候,就大发了。”冯见雄依然绅士地邀请着。
“看我心情吧,我不太放心慧慧一个人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