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渊明好悬没被冯见雄那句“你的想法比我的计划起码少了两三层脑回路”给噎死。
这就等于是当面说人图样图森破,上台拿衣服了。
人家好歹年届四旬的老教授了,要不要这么被21周岁的研究生甩脸?
幸好两人很熟,有利益交易,又喝了点酒,知道是玩笑话。
“那……你说你的全盘计划是什么?”刘渊明耐住性子追问。
冯见雄斟酌了一下,依然没有选择把所有细节都说出来:
“在网络游戏产业,真正爆款的神作,都是有德者居之。如果是一家扑街的小公司,就算偶然做出了神作,但本身运营维护能力却配不上拥有这款神作。那么,它最后的下场也就是大暴死,然后被名门大佬重制出一款配得上江湖地位、细节也打磨成熟的同类产品,取而代之。
这其实对大家都有利——对产业有利,对消费者也有利。这个行业,本来就不应该有‘因为我脑子灵光一闪想出了个好创意,就能吆五喝六笑傲江湖’的存在。硬实力,才是硬道理。创意,还不配成为壁垒的一个种类。这不是我的道德判断或者价值判断,我只是陈述一个事实。
那么,在网络游戏领域,一款爆款网游,到底可以期待哪几种壁垒呢?
首先看技术,但这很难,把游戏做得别人做不到的优美画面、超强效果,固然可以形成显卡危机型壁垒,但用户的电脑也带不动,杀敌三千字损八百。对于网页游戏来说,大家都是在做把经典变成便捷版、阉割版这种事儿,所以技术壁垒就彻底不存在了。最多优化上差几个百分点,但不是决定性的。
那么,剩下的就只有运营和宣发了——‘传奇’和‘奇迹(u)’这种可盗版的大ip就摆在那里,明摆了谁蹭热度谁大赚,那就一窝蜂都去做了。技术上大家都一样,所以不管哪个技术团队都没资格在资本方和运营方面前涯岸自高、索要高价。这时候,谁能把自己的广告低成本地投放到潜在消费者面前、更精准地投放到消费者面前,谁就是赢家。
你刚才说的,找正版方要授权、以帮忙打假之名行诛锄异己之实,只是运营胜利的一个方面而已。如何投放广告、如何让自己比同行更好地‘在不被告的情况下犯法’,多侵权一些ip价值、多侵犯一些宣传拉客方面的利益、多换空壳公司在被追责之前抽逃掉赚到的热钱,这里面学问都大了去了。
所以我才说,这种生意,就是要‘网页游戏’这个细分风口过去一两年、技术团队大量被淘汰出来的时候,才是我们这种法务型和商务型人才进入的好契机——当年我介入nii视频网的时候,不也是优酷、土豆都已经建站一年半以上,后面跟进的团队发现错过抢占用户心智的风口、纷纷或倒闭或贱卖求退出的时候?
今天也是一个道理,对于不懂技术的创业者,面对那些技术含量并没有高到‘仅此一家、别无分店’的行业,咱就是要趁着那些懂技术的人没能力要高价、面对退出困局时才入场,然后,再靠我的运营天才去扳回某一块细分市场——不然,哪来我说一不二的溢价空间?”
冯见雄这番话,听起来很提气,很振奋人心,足以让心怀狐疑的合作者重新鼓起干劲。
当然,刘渊明也是老江湖了,他完全听得出冯见雄在避重就轻。
比如,“xxxx方面,yyyy方面,这里面的学问都大了去了”这句话,冯见雄在说完之后,就没有接任何下文。
显然,冯见雄只是想给他打气,而具体的底牌,如何操作,都是核心商业机密,不到实施的那一天,不到需要刘渊明作为一颗螺丝钉加入到这台赚钱机器中干活的那一天,是不会说出来的。
只告诉你要干些啥,不告诉你怎么干。
当然,刘渊明对此也没有任何怨言可以说,他知道冯见雄的远见和计谋有多可怕,也知道冯见雄的脑子才是一切的核心竞争力,人家有资格拿捏。
他回想了一下冯见雄在投资圈子里的业绩,发现刚才的话还真挺有道理的,不由感叹道:
“被你一说,好像还真是这么个道理。当初你刚进nii视频网的时候,动静还很小,我也不熟这块,居然不知道。还是两年前那次辩论赛上,你投投资了半年了,在跟白执中对喷的时候突然自己披露,我才注意到。当时我还以为你贸然做投资,肯定是砸手里没找好下家,估计要亏。但事情都过去了,后悔也无用,我才没劝你。
现在想想,你倒是严格执行了你自个儿那个‘懂技术的人才要抢风口里的头口水,只懂运营和钻法务空子的人,反而偏偏得等技术风口分出胜负、失败的技术团队因为没有独占性而纷纷贱卖退出时进场’的信条。
如此看来,这次你对网页游戏,选择在产业第一批退出者败退的时候切入,也是深思熟虑的了。有了上次的成功经验,我倒是不敢随便劝你谨慎了。”
拍马屁也是要看水平的。尤其是冯见雄这种以真的高智商见长的人,别人想拍他马屁,就算不可能做到当时就看穿他的计谋(如果当时就被人看穿,也没什么值得拍和炫耀的了),那至少也得做到“事后复盘看得懂他的计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