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吃干抹净(1 / 2)

叶凌月巫重 MS芙子 3361 字 21天前

金枪鱼罐头是什么鬼?

叶凌月无比嫌弃的推开了鱼罐头。

可一回头,就见帝莘露出了一身精壮的肌肉。

虽然两人早已结为夫妻,可新婚三个月时就分开了,比起一般的老夫老妻来,自是不能相提并论。

更何况,眼前的帝莘和当初的帝莘还是有些不同的。

有时候,叶凌月都怀疑,他们是不是一个人。

男人赤着上身,叶凌月不由看得有些面红耳赤。

线条完美的倒三角背影,身材堪称黄金比例,只是让叶凌月有些侧目的事,她在帝莘的背后,看到了一道道伤痕。

伤痕密密麻麻,大小不等,都是旧伤,有几道伤口,以叶凌月做医者多年的经验看,足以致命。

这些伤疤,都是以前的帝莘没有的。

眼前的男人,真是帝莘?

若是他是帝莘,在自己穿越来之前,他经历了什么。

他是怎么成了狩妖人的?

太多的疑问,盘踞在叶凌月的脑海中。

帝莘的公寓里很是空旷。

并没有像是风息家中的专门健身房。

可他的锻炼强度,丝毫不逊色于宁风息。

他先是打了一套拳,拳风嚯嚯,空气中,发出犹如雷爆般的闷响。

他一拳一腿,拳如风,腿如鞭,以叶凌月如今的眼力,竟只能看到几道残影。

眼前的帝莘,蓄足了气,他就如一头猛兽,气势惊人。

这一套拳下来,让帝莘腿脚都舒展开了,对他而言,却只是热身罢了。

他气息稍缓,就见一旁的小胖猫蹲在那,一双黑眼珠子瞪圆,盯着自己。

“呵~难不成,你还看得懂我的拳法不成?”

帝莘睨了眼叶凌月,语气里满是奚落。

他走到一旁,取出五十颗中级混沌石。

混沌石一出,叶凌月的眼睛立马就被吸引住了。

这种感觉,混沌珠!

绝对不会有错,就是混沌珠。

叶凌月的心跳陡然加快了几拍。

她盯着那些混沌石。

可很快,她的眼眸就黯淡了下去。

那不是混沌珠,只是有一丝丝微弱的混沌珠的气息罢了。

叶凌月曾经身怀数颗混沌珠,对气息的强若很是敏感。

不过有混沌石,至少意味着,这个世界很可能也拥有混沌珠。

而混沌珠,很可能就是吸引昆仑冰心来到这个世界的原因。

帝莘却没有注意到叶凌月的小心思。

他一扬手,那些中级混沌石,就悬浮在半空中。

五十颗,环绕成一个半径足一米的圆形阵法。

混沌石内,力量立时倾泻而出,将帝莘整个人包围住。

混沌石内,一缕缕黑气,冒了出来。

它们在帝莘四周游离着,化为一个巨大的力量球。

帝莘的肉身,在那些黑气的锻造下,不断发生强化。

一时之间,房中一片死寂。

黑色的光在夜色中,不断闪烁。

眼看帝莘已经入了定,短时间内不会脱离修炼状态。

叶凌月蹑手蹑脚,到了放混沌石的袋子旁。

抓起一块混沌石,叶凌月瞅了瞅。

手中的九洲鼎,顿时有了反应。

“果然,这些石头有用。”

叶凌月大喜。

她将一块中级混沌石握在爪中。

嗖嗖嗖——

中级混沌石里,那狂暴的力量,一下子就被九洲鼎吸走了。

一颗成功后,叶凌月再瞅了瞅帝莘,他还在修炼。

叶凌月又抓起一块中级混沌石……

如法炮制了大半个晚上。

当破晓前后,那五十颗中级混沌石里的力量强化完成后,中级混沌石就成了废石。

帝莘睁开眼,发现小胖猫趴在那,一动不动,看样子是睡过去了。

他看了看金枪鱼罐头,原封没动。

他挑挑眉。

这小胖猫,还真是精贵,看样子,他还得换种猫粮。

他拿起手机看了眼,眉一扬。

“莘爷,有消息,老规矩,提供线索,三十块中级混沌石。”

一条消息,静静躺在帝莘的收件箱了。

帝莘拿起三十块中级混沌石。

“废石?”

帝莘发现,随手拿的混沌石中,居然有几块一丝力量都没有。

“风息那家伙,居然用假货坑我,看我怎么收拾他。”

帝莘有些不满。

浑然不为自己多拿了风息两百块中级混沌石的事感到内疚。

叶凌月吸收了足足十块中级混沌石,直到九洲鼎再也吸纳不了力量后,她感到一种犹如醉酒的感觉,昏昏沉沉就睡了过去。

醒来时,帝莘已经不见了。

她松了口气,片刻之后,她已经回到了自己的公寓。

“居然是黑色鼎息。”

回到公寓后,叶凌月一看九洲鼎内,不由一喜。

除了白色鼎息之外,九洲鼎内,有了黑色鼎息。

这些黑色鼎息显然是因为昨晚帝莘的那些石头的缘故。

看样子,还得想法子跟着帝莘,这么一来,才有机会获得更多的混沌石。

叶凌月暗想着。

由于吸收了混沌石的缘故,她有种饱腹感,早餐也省了,直接去了学校。

“凌月,你怎么还精神奕奕的,我都快累趴了。”

叶凌月就遇到了辛霖。

昨天除了陪叶凌月锻炼之外,风息八点回来后,心情很不美好,拉着辛霖又地狱训练到两点,害得辛霖一脸的惨淡。

“睡一觉就好了。你的新发型不错。”

叶凌月看到辛霖时,觉得耳目一新。

辛霖底子很好,洗干净和年龄不符的妆容后,加上换了发色,看上去总算像是个女学生了。

辛霖那一头鸡毛掸子似的五颜六色头发已经不见了。

“我小叔给染的剪的,那个斯文败类好无耻,说不染回来就别来上课。”

辛霖拉了拉齐刚修的刘海和齐肩中长发。

“你小叔还挺能干的。其实他也比我们大不了几岁,破案之余,还得照顾你。”

叶凌月笑道。

“就比我大了十岁,我八岁刚被他领养时,他自己都还是个孩子,当时没钱,租房住。做饭洗衣服还得给我梳头发,可谓是又当爹又当妈。”

辛霖感慨道。

“风息,真是个好男人。”

叶凌月不无感慨。

可惜,他和辛霖有缘无分,这一世,成了辛霖的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