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老像糖,甜到忧伤。”李南看着观云僧让沙弥背来的三大捆甘蔗,念出了他上中学时候流行的qq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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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老非主流了。
时值年关,回到眉县,隐隐有一代名僧之势的观云僧手底下的寺庙又变大了,再加上今年又是一个丰年,他寺中的庙产愈发肥的流油起来,为了感谢李南的这位老友,年关将至,观云僧着人送来了几捆甘蔗,说是给李南尝鲜。
蜀人好甘滋,李南一边啃着汁水丰盈的甘蔗,一边露出神秘的微笑:千百年后的国人无论如何都想不到,原来巴蜀之地,历来都嗜甜。
大堂里,李南,飞飞,精精儿,胡钉铰围着炭盆,一人一根甘蔗啃得带劲,对于此等妙物赞叹不已。还有十几根甘蔗被送到了后堂,南雀,药娘,云纨嘉和飞飞的母亲都有,甚至李九送给李南的胡姬莎莎也有份,据说是她接到李南赏赐的甘蔗之后,激动得不能自已。
李九名为相赠实则就是眼线的胡姬,这段时间一直住在庄园里,正好春十三娘走了,她的房间就空了出来,李南的就让这名胡姬住了进去,平日里也几乎跟她不照面,据说这名胡姬每日无事还日日三餐,人都胖了几斤。
胡姬原名叫碧睛,据说之前的主人给起的,因为她那双好似绿宝石的眼睛而得来,自承来自遥远的西域,被当地的领主养大之后,以五十匹蜀锦的价格给卖到长安来的。
但是李南一听到这个名字,就想起了牛魔王那头避水金晶兽,于是问她要不要改回本名,在对方一脸惊慌失措的眼神和五体投地的大礼当中,弄得两人都不知所措。
碧睛诚惶诚恐的表示自己名字很好,原本的名字怕污了贵人耳朵,还是不改的好。而在蛋疼的李南再三追问下,碧睛才诚惶诚恐地、吐出了一串不算短的名字。
“以后汝便名为莎莎。”李南听了半天,就听懂最后一个莎字,就干脆起名叫莎莎。结果弄得这位美貌的胡姬泪水涟涟,不住地磕头谢过李南赐名。
“哎,也是苦命人。”李南看着身子有些发抖,大冷天还穿着单薄衣袍的莎莎,心中感叹一声,随即让仆妇给她做了几身唐人女子的衣服。
这名胡姬虽然来的时候带了两口箱子,里面全是些乐器和露脐装胡旋舞服,属于自己的行礼根本少得可怜,她又是来自炎热干燥的西域,阴寒湿冷的蜀中对于她来说,自然有些遭不住。
虽然在后世的描述中,盛唐的胡姬是装点盛唐气象的美丽花朵,但其实也不过是名为奴隶制度的污泥中盛开出的曼陀罗罢了。
被无数文人歌颂的酒肆胡姬胡旋舞,其实大多是被士族玩腻了丢出来谋生的可怜人,或者根本就是开店的大食商人的奴隶——她们从小就被贩卖给奴隶贩子,受到堪称严苛的声乐训练,习汉话学歌舞,穿越过重重风沙,历经盗匪,当地豪族的盘剥来到长安,被当做奇货可居的货物卖给富有的唐人的。
运气好的,被收入大家族当歌舞伎,还能被主人收了房,生下一儿半女,当然也不配拥有姓名。
如果家主玩腻了或者更爱钱,就把买来的胡姬送到他跟胡人开的酒肆里面去“当垆卖酒”,其实就是表演歌舞兼营皮肉生意,等到天黑还会要求她们到别处“出台”,这个也是不能拒绝的,哪怕对方要求在无礼,他们身体再不适,甚至是多人运动,她们都不得拒绝。
如果她们其中有人运气特别特别好,会有“恩客”买她们回家当妾侍,虽然依然过着不如人的生活,但是已经是胡姬们最好的出路了。等待她们的,一般都是年老色衰之后被赶出去自生自灭,饿死或者被流氓们捡回去不当人一样苛待一段时间后死去。
如果她们信佛且身上还有钱的话,能够在年老色衰出家时候出家,也是比较好的选择之一,当然这也基本不可能,别说她们凑不够度牒的钱,就是凑够了,一般信仰拜火教的她们也不会选择佛教。
“姐们儿,外国的月亮往往不是那样圆啊。”李南不仅有些感慨,想起了后世的某些事情。
曾经听过李九崔哲等讲过胡姬事情的李南,很想对这位身材火辣,细腰大长腿的胡姬劝一句,要不回去吧,长安不是天堂,哪里的黄土不埋人?
但是李南也知道这也是扯淡。胡姬一般都是在他们那个拿女子更加不当人的国度,被父兄或者领主卖出来的,她们也不是自愿的。胡人多贪财且女子地位更低,为了东方的美丽丝绸,当地领主或者富户甚至会把自己女儿或者妻子给卖了。
如果不是没办法,谁愿意去当奴隶到异乡去服侍人呢?看着美丽得好似手办的胡姬,李南不仅长叹一声。
所以,怀着国际人道主意精神,李南就一直把这位莎莎当演员养着,待遇跟当年女团的小姐姐差不多,也不让她干活,连饭都是让人给送进去的。
毕竟若不是人家到来,那个七品朝散郎的官位也到不了李南手上不是?对她好一点不过分呀。李南如是想着。但是他也有让她少在园里走动,少跟园中的人接触,免得她看出什么报告长安的意思在。
李南精通歌舞,这在地府和内卫等都不是什么秘密,所以他们特意选了一个最精通歌舞的胡姬送来,意思就是李南见猎心喜之下将其收房,达到监视的目的。
但是李南自家事自家知,自己那些“精妙绝伦”的编排全是抄的后世,还抄了个四不像,作为一个直男,他对于歌舞的喜好还不如他对于相声的爱好呢!所以他也一直没有跟莎莎有过什么交流,倒是他看着南雀日日在庄内闷得无聊,让她去找莎莎玩。
李南原本以为南雀和莎莎都是跳舞的,应该有共同话题,结果没想到同行是冤家,南雀去了一天回来就不爽了,满嘴都是“蛮夷女子,伤风败俗”什么的,简直一脸的不屑。
不是,你这才穿上襦裙几天啊,你忘了你之前的装束和舞蹈了,李南虽然有心教育她说孩子你忘本了,但是发觉无论自己庭前打架还是妖精打架,自己都不是南雀的对手,于是也就恨恨作罢!
讲道理,没有耕坏的地,只有累死的牛,对方武功这么高,认怂不丢人呀。作为吊丝,李南总是这么善于自我安慰,这几天都让厨下烤羊腰子补身体。
莎莎在南音庄园呆了这几天,发觉这里简直没有什么规矩,也没有让她恐惧、拿着皮鞭的管家嬷嬷,庄内都对她比较和善之后,这位胡姬终于想起了自己的任务!!
前几天莎莎总是有意无意地往李南眼前混,大冬天衣服也穿得不多,高开叉和崩的紧紧的上衣简直让人没眼看。结果她这个行为被领地意识极强的南雀给发现了,当着她的面表演了一下刀术,意图吓走这个看起来花儿一样柔弱,心怀叵测的狐媚子!
结果南雀的行为,反而激起了这位胡姬极大的工作热情!
莎莎是知道这位“主母”以前的身份的,跟她现在差不多,不小心被这位好心的“唐朝人”给收了房,所以大屋子住着也不用做事,也不用被人逼着跳舞。
凭什么你作为舞女可以上位我就不能,我比你腿短还是跳舞不如你什么的?刀术,妾也会!
我擦,圆月弯刀!这位胡姬竟然也会武功!!当李南看着莎莎以表演为名,手持一把雪亮的弯刀,将木桩劈成大小等份的干柴之后,李南再次震精了!
拜火教,弯刀,你莫不是沃教的圣女么?
看到莎莎也会刀术,南雀仿佛被激怒了一般,立刻拉着莎莎比试刀术,并且豪迈地拒绝了李南给她们打造木刀比试的要求,并且表示只有男子和小孩儿才用一用力就碎的木刀呢,是女人就要用真刀!
这份极为“女蛮国”式的发言,听得李南大囧,看着一脸惶恐跪在地上不敢抬起头,细细地声音表示不敢跟主母动手的莎莎,李南终于怒了!
李南出手了!
他当然没法阻止南雀跟莎莎比武,他只是花重金找风部要了两根极为结实的阴沉木,让人削制成了南雀常用的狭长细刀和莎莎用的弯刀,责令她们以后必须用这个比试而已,倒也自认为狠狠地展现了一把家主的威严。
至于他怎么被南雀在房中展现她家主威严的,那就不足为外人道也了,反正李南最近特别爱吃烤羊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