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再遇(2 / 2)

又转头跟藜麦说话,“我陪我表弟过来拿作业,他昨天到家才发现作业忘记带了。

你呢,你也是咱们学校的学生这里是高二的教学楼,你念高二呀,那跟我表弟同级,我比你高一级。”

藜麦比他高点,看着他背后走过来个男生,就是他口中的表弟,之前林卿也跟藜麦提到过,说他表弟在学校很出名。

说他成绩好家世好还长得很好,像个小王子。

藜麦想象力有限,并不能构想出完美的小王子形象,现在一见着,就觉得这人真是漂亮,既漂亮又贵气。

皮肤很白,是那种一看就是娇生惯养出来的白嫩,像牛奶的颜色,眼睛是大大的猫儿眼,还略微带点微蓝,应该是带点儿外国血统。

脸颊上的婴儿肥还没褪干净,就是后世常用来形容美女的那种,满脸的胶原蛋白,不会让人觉得胖嘟嘟,只是彰显着年轻,恰到好处的漂亮好看。

此刻大概是因为齐略顾着跟藜麦说话,忽略了他,略微嘟着嘴有些不高兴的样子,走过来拉着齐略的胳膊跟他撒娇,“表哥,他是谁啊”

声音也是又娇又软,藜麦倒是不讨厌他这样子,甚至觉得看着还有些可爱,不过又觉得这种可爱里透着些许……呃,那么一丁点儿的诡异。

大概是他从小到大活得都太粗糙了些,虽说上辈子也过了几年有钱日子,不过等他们有钱的时候,性子早定性了。

再怎么讲究骨子里的那些强硬粗旷都入了骨,改都改不掉,他身边的人也大多如此,都是披着温和优雅的表皮,扮演着各种精英角色。

其实比起西餐厅里切着三分熟的牛排,大家都更喜欢坐在烧烤摊上,啃着肥得冒油的羊肉串,喝着啤酒,吹着夜风胡天海地的吹牛。

他两辈子都从未见过这么娇气的……男孩子。

也不仅仅是男孩子,这种性格的男生女生他都没见过,自然也就不擅长应付,总觉得稍微话说重点儿就能把人吓哭。

反而就成了自己的过错。

齐略跟他说话的时候声音也稍微放低了点,“他叫藜麦,也是咱们学校高二的。

藜麦,这是我表弟,叫唐白,跟你同级,重点班的,成绩很好,你要是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他。

小白脾气很好,也喜欢跟同学一块玩儿。

对了你是几班的,不是重点班的吧,高二两重点班的人我都差不多认识了。你周末怎么不回家呀,是住校生吗。

哎,你宿舍号是多少,我以后有空可以去找你玩儿。”

热情的让藜麦有些招架不住,只能轻轻笑着,“你这人,对谁都是这么热情吗”

“哎”齐略有些疑惑的眨眨眼,随即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不是,我是真觉得我们好像在哪见过……就觉得跟你特别熟悉的那种感觉,就想多了解你些。”

藜麦笑着跟他玩笑一句,“你要是个女孩子,我都会觉得你是对我一见钟情了。”

齐略听着愣了下,随即“哈哈”笑着,“那不能,我知道你是男的,我有女朋友啦,我就觉得你很亲切……嗨,再说下去这都扯不清了。

反正你放心哇,我是绝对没有非分之想,就想跟你做朋友,没其他意思,你得相信我!”

藜麦笑着点点头,这话他也信,齐略看他的目光里没什么掺和不清的情愫,就是不知道他怎么就让人感觉到亲切了。

难不成他重过了一次,在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进化成万人迷了

呃,想想就觉得浑身不自在,赶紧甩了下脑袋,“我同学在图书室等我看书,没事儿的话我先走一步。”

看了眼旁边站着的人,觉得他这名字起得真好,真是人如其名,又甜又白,像块软糯香甜的糯米团子。

看着就让人觉得赏心悦目,心情愉悦。

不过却是在心里打定主意不跟人接触的,他不擅长跟唐白这种性格的人接触是其一。

另一方面自然是因为林卿还专程跟他提醒过别跟人接触,他看人不算太准,但也极少有看走眼的时候。

林卿绝对不是那种空口白牙会诬陷别人,说人坏话的人,况且林卿跟唐白之间也没什么利益瓜葛,犯不着在他面前无的放矢。

他自然是更相信林卿的。

发生了点小插曲,藜麦拿到书回图书室的时候林卿已经选好需要借的书在等他了,安静的坐在旁边,等他选好书一起回宿舍,“下午你想出去买衣服吗”

藜麦在外国名著区挑着书,闻言回头看他,“你有其他安排吗。”

林卿摇摇头,“没。”

藜麦笑着,转过去接着挑书,“那就去买衣服,这天气越渐冷起来了,冬装再不备起来,冷都要冷惨,我知道有个店铺衣服质量好还便宜。”

下午他们在学校看书看到五点过,两人乘着公交车出门出买衣服,藜麦就领着人去他当时买衣服的店里,卖衣服的店员小姐姐还记得他,见他带着朋友过来,格外热情。

跟他们推荐了许多便宜实惠的款式,还是按照之前的折扣打折下来,很便宜,林卿本身只计划买件羽绒服,结果拿着预算的钱从里到外买了一身。

等买完衣服差不多六点,也幸亏买衣服这里离林卿工作的酒吧不远,过去也方便,两人干脆就不回学校,直接去酒吧准备上班。

等到酒吧前面一条街的时候,正巧旁边有个小摊在卖锅盔,有三鲜素馅儿的和孜然牛肉的,锅里点着火,油花在锅里“噼里啪啦”的炸着,面皮被煎得香脆可口。

闻着可香,他两都还没有吃饭呢,肚子嘟噜噜的响起来,林卿就说请他吃锅盔,正好也算谢谢他帮忙在买衣服的时候打折了。

藜麦自然不推辞,两人拎着装衣服的袋子,拿着装锅盔的纸袋进了门。

又被人在休息室堵了个正着,小明哥看着他们手里的锅盔一脸嫌弃,“啧,怎么把这玩意儿带到酒吧里来。”

林卿笑笑,“我们今天吃晚饭就过来了,买来当晚饭吃,小明哥你不忙吗”

小明哥没好气的瞪他一眼,“赶紧,赶紧吃完,闻着这油腻腻的味道就烦。”

说着自己靠着窗户边的墙点了跟烟,抽两口见两人在那吃抱着锅盔啃的不亦乐乎,半点形象也不要了。

尤其是藜麦,双手生得指骨修长,肌肉匀净,皮肤有白,去当手模拍图片都可以了,偏偏在这吃点东西都没半点样子,真是越看越气。

气得回头瞪着两人,“倒杯水喝啊,你两就那么干吃也不怕把自己噎死吗!”

藜麦也习惯了他日常阴阳怪气的,转过身自己吃自己的,不理他,倒是林卿起身去倒了杯水给藜麦,两人吃东西很快,几下就把手里的锅盔吃完,准备去旁边洗手。

刚站起来要出去,小明哥突然喊了声藜麦,“喂!”

藜麦垂着自己沾了些油渍的手,回头,“有事儿”

小明哥把手里烟掐掉,烟头扔到旁边垃圾桶里,“你要不要跟我学弹钢琴。”

藜麦本来还以为他要找茬来着,没想到这弯转的有点儿大,满脸懵,“恩”

对面的人很不耐烦的“啧”了一声,满脸烦躁,沙哑着嗓子,“聋了吗,我问你要不要跟我学钢琴,我不是跟你说过了,你的手长得很合适弹钢琴。”

藜麦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随即又抬头看他,毫不犹豫地拒绝道,“不学。”

说完理也不理他,直接转到旁边去洗手,也不管小明哥在背后气得跳脚,“臭小子,你给我回来!”

藜麦大步往前,头也不回,洗完手就去后厨帮大叔装盘摆些东西。

晚上比昨晚上稍微要闲一点,半途中也没出什么岔子,藜麦就待在后面帮忙,听着外面群魔乱舞的音乐,他原本不是太喜欢酒吧里面的气氛,总觉得太吵闹了些。

不过听久了居然也觉得不太刺耳。

林卿忙完也差不多2点左右,两人收拾着东西准备出门。

结果一出门就懵了,昨天他们来的时候搭的公交车,回去的时候骑的酒吧的自行车回去,结果今天他们光顾着买东西,自行车没骑出来……

两人站在酒吧门口吹着冷风。

可怜兮兮的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在走路回学校还是转头回酒吧休息室里休息一晚上明天早上赶公交车回去中犹豫半天,也下不了决定。

这里离他们学校骑车要半个多小时,走路估计得一个半小时,分明不太现实。

林卿有些内疚的看着他,“要不……咱们回去酒吧休息室待一晚上吧,小明哥那里有休息室钥匙,他就住酒吧楼上,现在估计也没睡。”

藜麦无所谓,他是哪里都能住下睡着的,就是有点不想欠那个叫小明哥的人情,正准备点头,旁边路上开过来辆车,停到他们跟前,“麦子,我送你回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