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邵晋成说,上边儿来了个人物。
那个人夹的黑皮公文包很有意思,引起不少人注意。
“公文包”这东西寓意特殊,分真皮仿皮,地位高低不言而喻。但这都是九几年流行的物种了,居然还有人在用。
风堂说,这你就不懂了,人叫念旧。
那些人就是这样的。被提`拔了还要回乡镇做指导,这叫“不忘本”。
“我们单位那拨人,坐办公室敲键盘的文职争先恐后,要下乡考察的累活儿全让给新来的。那小姑娘回来脸都晒皱了,哎哟。”
邵晋成抱怨一句,不再多言。
他也明白,自己座下“含金量”还需要加固。
他是全市最年轻的团委书记,无数双眼睛都盯着他不放。俗话说宦海沉浮,祸福难测,“德”为立人之本,乃为官之道。
口无遮拦,难成大事。
“谁掌勺谁吃饭。行了,打住。”
风堂摸牌,“要我说,还是从商好……成哥,你看贺情,现在天天玩儿得自己姓什么都忘了。改名叫‘应情’算了。”
贺情懒得反驳,接嘴道:“哪儿能啊现在实体经济不好做,二手车越来越难!哦我是卖一手车的,我男人才是卖二手车的。”
“你把你们俩那两千多万的婚房卖了,搞餐饮去。现在餐饮赚钱。”
“卖不掉!这么贵的房子,产权才四十年,我都觉得他吃饱了撑的……”
贺情愁着掐烟,眉心拧成一团。
父母们都会想要把一个“完好”的企业交到孩子们手上,贺情当年接手时,企业也非常稳固。如今四年过去,位置是坐稳了,但大问题没有,小毛病不断,又无能为力。
迟刃青听他们讲,难得他一个“飞扬跋扈”的人还沉思起来。风堂注意到他情绪不对,问道:“你怎么了”
“想起我哥,哎。其实在外做生意的人,谁都不容易。”
迟刃青是次子,上面还有个哥哥。
才接手第一年,迟刃青把自己公司败得一干二净。二代心气高,长辈想交班,但又不肯放手。重任落到次子身上,那自然是老大做垮了屋。
风堂偶尔问起迟刃青的那个哥哥,迟刃青只说他在外地上班,很久没回过市里。
迟刃青说想搞个私人会所,不对外营业,请大厨掌勺,茶全要上好。装修巴洛克,风格波西米亚,名字就叫凡尔赛。
风堂损他,巴黎皇湾不够你住,还玩儿到凡尔赛去了厨师呢
迟刃青说,请做火锅的。风堂无语,这不得请西餐么
迟刃青一点儿都不在意,说这叫混搭,反差萌知道吗西餐吃不惯嘛。
他们这群二代创业简单,维持太难。
外人总说他们资历不够,不愿意合作,给钱都多是看在父辈面子,时间长了,极易产生“自卑”心态。
但风堂觉得,二十四岁有二十四岁的做事方式。每一代人都不一样,看待问题的角度也有所不同。
风堂经常到车行楼顶的露台抽烟,想点事情,拿手机在群里发几句感言。
贺情常在群里回复他,你想这么多有什么用呢,你看有谁为你着想过吗
有吗风堂想了想……真正对他好的,不多。一般要么冲权,要么冲色,前几年还冲点儿财,近几年全冲他这副皮囊和“谁谁谁的儿子”外号,时常打扰。
这一拨“坦白局”散完,风堂说自己能开车回家。他跟众人道别后,遛着弯儿在市中心广场的楼盘停了车。这里又修了个大写字楼,是上次孟森来看过的盘。想到此处,风堂又“艳羡”起来。这人浑是太浑,但该享受的享受了,不该享受的也享受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过得可比大多数人都舒坦。
可“正邪”总得有人去分辨。
他把烟掐了,关上双闪,车内一片漆黑。风堂表面上“咄咄逼人”惯了,难得清净,倒格外喜欢独自静坐。最近市里不少机`关的车都换成了红旗h7,他这奥迪还即将成为“绝版”。
一根国烟抽完,风堂呛了一鼻子味。
他掏出手机一刷新,看封路凛才发了条朋友圈链接分享:【想知道男人征服你的原因速度点进。】
风堂:……
他深吸一口气,迅速评论:你什么毛病征服谁啊你
再一刷新,封路凛删了,发来消息解释。
泡泡堂:我
泡泡堂:想发给你
泡泡堂:结果发到朋友圈了
玩:可能是哦
他闭眼养了会儿神,想把封路凛从手机里捉出来。可思虑过后,他又盯住手机,犹豫了。
爱不应该太满,也不能太深。适当就好,要避免自己成为对方的包袱。这是他看过好多对儿之后,得出的经验。但都互相走`火三四个月了,“物极必反”这个词,在他和封路凛这里并不适用。
他身处黑暗里,感官更加敏锐,想起被封路凛进入的触觉――
后来风堂想了很久,应该不是说封路凛技术有多烂,而是自己太难伺候。
“今天五月二十七号。日历上说,忌行尸走肉。”
风堂拨了电话过去。
他一边说着,一边舔舔唇角,像干涸了许久,“但街上行尸走肉的人太多了……我们做点不一样的吧丧尸你知道吗它们能爬高、能跳跃,跟跑酷一样。”
封路凛说:“你想怎么玩我陪你。”
“我带你去一个,”风堂眨眨眼,“秘密基地。”
所谓秘密基地,就在市中心广场旁边。
那是一处极高的写字楼中心,楼顶有个大天台,还放着一些废旧的器械。
明明是风堂带他避开安保人员悄悄前往,但爬上顶楼时,倒成了封路凛牵着他在走。
从上高层后,封路凛的手就没松开过他。
两个人一起爬梯、翻上顶楼,再过了一面用铁丝缚成的墙,重重地落到天台地面。
封路凛环视一圈,确定这地方明显已被扔弃多年,地上脚印凌乱,尘灰遍布。
风一吹,就散了。
风堂领着封路凛寻了块空地,两个人就着栏杆边缘准备坐下来。因为有点洁癖,风堂还在上楼前买了份报纸。
看他扫扫灰,一屁股怼上去,封路凛说:“你就只买张这么大的”
“想你坐近点儿,”风堂指了指腿侧的空处,“快。”
两个人坐下来,开始望脚下一片盛世夜景。
他们身下,是目前市内中心最高的建筑物。
虽然说脏且乱,但特别适合俯瞰全市。
这里不如电视塔高,可地处全市正中心,放眼望去,满目楼宇林立,灯火通明,高楼大厦鳞次栉比。
如峰险峻,如海汹涌。
连地上那些奔跑的小车,都化作夜幕里的萤火,渺小而平凡。
城市常被人比喻成“森林”,而人类又何不是洪水猛兽。
谁能想到呢
一个如此繁华的大都市,它的城市建筑最高点,竟然是一片狼藉、无人问津。
“城市真的很大……大到我不知道,是它太大,还是我太小。”
风堂慢慢开口,“我以前不懂事,从没觉得’社会环境’有多么了不起……你知道的,曾经论职位,在这里最大的就是我爸。我就感觉这座城是我的家,得好好爱护它,守着它。”
他说着,忽然笑起来:“风准以前是粮食局的。贺情老怕惹着我,他就会被饿死。你说他傻不傻我小时候,看见什么林业局、民政局,教育局的叔叔,我也害怕。总感觉教育局的最恐怖。我还在饭桌上求过他,少给我们布置点作业。”
封路凛问:“然后呢”
“他说不归他管……我小学门口有颗树,快枯死了。我跟林业局的叔叔说,能不能把它养好点儿啊”
风堂说完,托腮道:“嗳,不过我就没见过公安局的。工种原因吧对于部分人来说,他们和他们的家人长期处于危险中,我特别崇拜。你说,他们身边的人,是胆子特别大,还是胆子特别小啊这种情况长大的,一般就两个极端。”
封路凛看着他,没说话。
胆儿大的吧,大到敢把你风堂都给拿了。
晚上就不该看夜景――
人一旦意识到自己的“渺小”,是好事也是坏事。
不同城市,气质不同,给人的感觉也就不一样。
风堂现在坐于高楼之上,半边脸被四面八方的光照映得忽明忽暗。
他双臂撑在身侧,腿脚搭在露台边晃荡,有如步在云端。
封路凛忽然想伸手,把他抓紧一些,再紧一些。
“你是交警,你最清楚不过了……”
风堂像察觉到他的目光,往他身上靠了靠,继续说,“你看路上那么多车,其实那也是一个个家庭。不是只有不动产才能被称之为’家’的……车也一样啊。车甚至更脆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