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0(2 / 2)

不同于宁静祥和的唐家集,长安作为大唐帝国的中心,其繁华热闹的程度自然不是地处西南偏僻的唐门可以比得了的。他睁大眼睛看着,一脸的好奇。

唐时一身普通侠士的打扮,模样倒也俊俏潇洒,只是现在苦着一张脸的看着矮豆丁的唐烟,只觉得自己的头都快要原地爆炸了。

他与唐烟这个小混蛋是姑表兄弟,这一次他来长安做一个任务窃取情报,哪里想到,唐烟这个瓜娃子在知道他去长安之后,偷偷摸摸跟着他跑了!

跑了!

而自己则是在他跑到一半才发现这小家伙跟在后面,得,直接拎到长安。

“唐烟,我跟你说,长安鱼龙混杂,你小子给我小心点。”在角落里将自己家瓜娃子表弟再三嘱咐着,唐时一脸的严肃:“这里不是唐家堡。”

“知道了,知道了。”唐烟啧了一下,之前他听唐香菜炫耀扬州如何如何好,所以,在知道表兄唐时要去长安之后,他就在哥哥的掩护下偷偷跟着唐时跑了。

至于以为自己弟弟只是又一次恶作剧的唐影在看到唐烟放在枕头上的信,emmmmm,请为这位大唐第一弟控点一根蜡。

不放心也没有用,任务要紧。唐时给唐烟一点零花钱后就走了,而唐烟则是逛了一圈,买了一根他一向喜欢吃的糖葫芦,一转身,愣住了。

几百年之后,有一个著名的词人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而这句话,可以极好的形容这一刻唐烟的心情。

在他两步之外的地方,站着一个红衣小姑娘,雪白如玉的小脸,正一脸新奇的看着捏泥人的师傅捏泥人,一双大大的眼睛专注的看着师傅手里的动作。

唐烟发誓,在自己八年的人生当中,那是他见到过的,最漂亮可爱的小姑娘了。真的,整个唐家堡就没有一个比这个小姑娘更好看的了。唔,连长老家的子衣小姐和门主家的书雁大小姐都没有这个小姑娘好看。

她站在那里,穿着自己最喜欢的颜色的衣服,俏生生的就像一朵红色的花一样。

看小姑娘专注得很看着泥人师父,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唐烟举着还没有吃的糖葫芦,装作一副不在意的挪了过去,站在小姑娘旁边。

哎呀,离近了看,更好看了。

红红的小嘴巴看起来就像糖葫芦一样,白白嫩嫩的脸,水汪汪的大眼睛,怎么看都好看得很。唐烟咽了咽口水,然后这个时候,小姑娘的泥人也被捏好了。小姑娘伸出手接泥人的时候,他看了一眼,惊住:“滚滚!”

安泽一看着泥人师父按照自己所说,捏的一根翠绿竹子上挂着两只熊猫宝宝的泥人,心里面满意无比。这个时候,旁边传来一声稚嫩的“滚滚”,让他忍不住在接过泥人的时候扭过头过去。

毕竟,如果他记得不错,唐时是对熊猫称呼为白熊或者竹熊的。

“滚滚”这个称呼,难道,穿越老乡?

那是一个穿着很普通的小男孩,虽然脸上还带有几分婴儿肥,但是看得出来,他生得五官轮廓都非常精致优美,狭长上翘的眼睛很黑很深邃,右眼下面生了一颗泪痣,唇薄色淡,怎么看都让人觉得他将来长大之后一定是姿容俊美的美男子。

而且还是那种非常容易惹女孩子黯然神伤的美男子。

——————N年之后,当他再一次看到唐烟真正的长相之后,只有一种感慨:记忆里的小男孩长大之后男大十八变,虽然真的是如自己所想的那样姿容俊美,但是这种怎么看都是冷漠刻薄嘲讽脸,真的不是为了拉仇恨的吗?

注意到安泽一眼神软软的看向自己,唐烟微微挺胸,抬头,脸颊微红:“你这个泥人捏的,是川蜀的竹熊。”

说的是竹熊,不是熊猫。安泽一注意到这个称呼,微微歪了一下头,看着他,长长的眼睫下一双澄澈眼眸在小摊前的烛光下水淋淋的,眸波摇曳出涟漪,看起来真的是温柔又缱绻,就好像,他在注视着的不是一个第一次见面的陌生小孩,而是他心仪许久的人:“我在书上听说过这种动物。刚刚,我听你说,滚滚?”

现在的唐烟不过是一个八岁小孩,虽然比同龄的小孩成熟聪明,但是尚没有进入“刺客之王”的计划当中,比起日后的不灭烟,现在的他还是生瓜蛋子嫩得很。在自己见过最漂亮的“小姑娘”的目光下,他心脏砰砰的跳得厉害,脸颊也有些发热起来,完全没有注意到安泽一眼底的若有所思:“对呀,竹熊又贪睡又贪懒,不喜欢走路的时候就滚来滚去的,所,所以就叫它滚滚啦。”

“她”的声音软软糯糯的,真是好听得很。小小的唐烟想,瞥到人家“小姑娘”依旧注视着自己,脸更红了。

在旁边的侍卫:哎,又一个被晋王殿下的美色所惑的傻小子。

作者有话要说:  小时候

烟:这个小妹妹长得真好看

安泽一:我是男的。

长大了

安泽一:这位烟姑娘真好看

不灭烟:我是男的。

看了官方《假面》,里面唐影那句“你不调戏别个就不错了”,让我脑补出小时候的唐烟调戏小泽一的画面,yooooo,画面感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