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莉丝有些哭笑不得:“难怪它最近总是早出晚归,原来去找你了,明天起我就不放它出来了。”
至于为什么会盯着鸽子……大概是因为她看到一只小鸽子太白,所以忍不住摸了一把?
刚刚那句“老板娘”的调侃让克莉丝又回忆起了这群人私下八卦自己的事,最近事务变少,他们确实有点太闲了,顺便交代:“有空留意一下威尔莫勋爵。”
这个委托纳什也跟了,忍不住惊讶问:“威尔莫勋爵,不是你买的‘皮子’吗。”
克莉丝点头:“他好像回英国了,所以只是以防万一。毕竟是我出手的,不用深查,如果做了什么大事告诉我就行了。”
离开情报点,走到一条小巷时,南希看清迎面过来的黑人,忍不住低呼了一声。
虽然现在黑奴贩卖严重,但是多是去做苦力的,伦敦大街上不太常见到。
克莉丝惊讶道:“阿里?”
黑暗里,披着斗篷的哑仆点了点头,从怀里拿出一封信。
克莉丝沉默接过,看阿里没有离开的意思,以为是等自己的回信,便让南希擦了火。
火光下,她的表情很认真,南希只觉得又像回到了以前做助手时,于是屏息凝神,垂眼看着脚尖回避。
前任老板的阅读速度非常快,这封信却读了有一会,南希擦了第二次火绒,才收好了信。
伯爵和阿里说话都是阿拉伯语,克莉丝不会,所以用手势试着比划,示意哑仆和自己上楼,等她写完回信。
阿里却摇头。
克莉丝看完信,实在不明所以,因为对方说得含糊遮掩,只能想到或许所谓的“心灵困境”是和复仇有关,所以要去追寻什么人生真谛了。
她只好向阿里摆手道别,走了几步,阿里却还跟在后头。
克莉丝回身,心里涌上一阵不太好的预感:“你被吩咐了要跟着我?”
阿里眨眼,显然没听懂。
她说:“伯爵呢。”
阿里还是能听懂主人爵位这个词的,向她指了指码头的方向,又比划了个数字。
所以是在她演讲那天就已经离开英国了。
黑奴作为没有人权的移动财产,放在大街上又怕被人拐走卖了,没法不管,克莉丝只好把阿里给带了回去。
虽然到租的房子后她就反应过来,偏偏派和自己语言不通的人来送信,肯定也是那位主人故意的,笃定她会无可奈何收下。
之后的日子,阿里仗着人种优势昼伏夜出,成天不知道忙些什么,反正只需要多管一口饭,他也有意保持了适当的距离,克莉丝想明白这是有意的安排,也就懒得管他。
半个月后,再次从阿里那里拿到盖了阿姆斯特丹邮戳的信,克莉丝终于明白了爱德蒙的意思。
——既然私人驿站不靠谱,现在直接给你开私人频道。
一年后
“早上好,巴浦斯汀先生。”
“早,”巴浦斯汀说,“还是那几样东西。”
药店老板收拾着,瞥见店外的马车和仆役,一边嘀咕起来:“仆人竟然能有侍应自己的仆人,还能去咖啡馆和那些老爷一样喝茶,”把东西打包好递过去,他忍不住感慨,“我要是有你这样的工作和雇主,我一定好好干,绝对不会偷拿油水。”
巴浦斯汀哂笑:“伯爵阁下很富有,不在乎这些钱,只要我能够把事情办好就行了。”
药店老板摇头:“就是有金山,也不是这样挥霍的呀。”
“你就别操这种瞎心了。”巴浦斯汀不想和这小老头聊这种话题,打断后又说,“你也别义正严辞谴责我啦,好像您没有从里面获利一样。珍惜这最后一单生意吧。”
药店老板这才慌张起来,“伯爵阁下要离开了?”
巴浦斯汀自然不知道,只是无意听到贝尔图乔管家汇报伦敦发生了什么,而且确实是在收拾东西,自知失言,怕被细问,抢先反问:
“这附近最大的酒庄在哪?”
巴浦斯汀走出药店时,那位小老头还在和一边的老婆子碎碎念:“最近全城都想讨好意大利伯爵,送什么都不得他意,这个富豪简直像是一个修士啦,美食美人都看不上,抽烟嫌弃味道大,似乎也不喝酒。嗨,这小子一定是给自己买的。我要是再年轻一些,我也要去伯爵府上做工,我听说他的仆人都会有一份积金……”
‘这老头要是见过伯爵发怒和审判的样子,说不定先吓死了。’巴浦斯汀心里促狭想,‘这份工作才不简单呢。’
从仆人手里接过帽子带好,得意的仆从踏上了窄小的马车,把药店老板告诉他的地址重新说了一遍。
认出是意大利伯爵的随侍男仆,酒庄的人已经恭敬请他进去了。
巴浦斯汀虽然张扬,心里对底线多少有数,摆了摆手,“不用这么拘谨,是我自己要买来送人。”
他报了一个意大利酒名,“有吗?”
“lacryma——眼泪。”酒庄负责人回忆了一番,“当然有啦,只是……”
“麝香葡萄酒的话,这里还有更贵的。”
巴浦斯汀嘿笑了一声:“那位先生只喝这种。你知道的,这个名字太特殊啦,虔诚的信徒总是会偏爱它的。”
酒庄负责人赞同点头,亲自去酒窖,取了年份最好的一瓶。
巴浦斯汀小心接过,转身离开了。
等他又在城里转了一圈,采购完毕,回到雇主目前的住处,天色已经黑了。
确定身上没有在咖啡馆沾染到烟草的味道,巴浦斯汀才端起托盘,连同今天买回来的酒瓶和酒杯一起,敲响了卧间的门。
“进来。”
男人语气平淡道。
巴浦斯汀全无白日的半点不羁,近乎卑躬屈膝进门。
“伯爵阁下。”
伯爵坐在桌后,宽阔颀长的身形撑起了价值不菲的深色睡袍,披散着还有些潮湿的黑色微卷及肩长发,将唯一露出的英俊清癯面容衬得更加苍白,忧郁到近乎庄严,显得非常协调相配。
一条蓝色发带被缠在手腕上,从巴浦斯汀见到他就没更换过,即使每日都会用来束发,却没有任何损伤,或许是什么名贵的料子吧。
看多少次,巴浦斯汀都觉得雇主相当古怪,不论是像是与阳光隔绝了一个世纪的肤色,递东西时无意间碰到手的冰凉温度,还是周身那种沉寂安详的气质,都如同从坟墓里爬出来的死人。
想到那些哥特小说,巴浦斯汀心里惊叹,或许他就是在侍候一位上世纪的亲王。
“把酒放在这里吧。”
伯爵放下羽毛笔,语气温和说。
这时候,这个人又像是有一些人气了。
在他敲门时,那些文件已经被收好,虔诚的信徒像是要做例行的晚祷一样,空出了桌子,只留一本从不离手的圣经。
巴浦斯汀恭敬放下托盘。
基督山伯爵拿起了那瓶酒,像是要确定一下向来机灵的仆从有没有疏漏,深深看着酒瓶的标签。
——lacryma Christi
他看了或许有一分钟那么久。
连巴浦斯汀也担心自己记错了,所以在一边等着训话,终于忍不住开口:“先生。”
伯爵冷冷侧目。
“还有什么事吗。”
因为这个眼神,巴浦斯汀起了一身冷汗,如同在野地里打断了头狼的进食,所以要被撕碎了一样,腿软踉跄逃出了房间。
在带上房门的瞬间,他控制不住向着门缝里看去。